大家好,我是喵叔。
前几天参加一个合作伙伴的产品介绍会,其中有一部分就是在讲他们家产品的免责条款极具优势,喵叔读了几遍,实在看着头大,后面琢磨了许久,算是看明白了。
过去我们在买定期寿险的时候,喜欢去说,一看定期寿险好不好,其中的衡量标准之一就是看免责条款,最简单的就三条基础免责,最复杂的可能七八条都不止。
重疾险就不太一样,根据《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(2020年修订版)》来看,重疾险也会有一个大致的统一规范,也就是下面这9条除外责任。虽说是有规范,但各家公司的实际条款限制依然会有所不同。
原因在于,规范虽说是有了,但规范只是说明这几种情况下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,但后续怎么处理,没有说明白。还有一点,只是规范了疾病的除外责任,没有规范身故的除外责任。
所以,不同的产品,他们的免责条款依然有所不同。喵叔翻看了一下目前市面上在售的不少产品的免责条款,发现各家公司的“歪脑筋”真的还挺多的。
免责一
第一种条款是,发生第1-7项免责,身故、高残、终末期,不予承担相应责任,发生1-9项免责,疾病不予承担相应责任。也就是说,因为第8、9项即因为艾滋、遗传性疾病、先天性疾病导致身故、高残、终末期,可以赔付。
同时有说明,因为第1项故意杀害和伤害导致身故或疾病,合同终止;若交满2年保费,退还现金价值。若是2-7项导致身故等,发生2-9项导致疾病,合同终止,退还现金价值。
简单说就是,1-7项挂了或病了,都不赔,按情况退现价;因为8、9项挂了,按照产品的身故责任赔付。
那假设我得了遗传性疾病,该不该找保险公司申请理赔,假设我去找保险公司理赔,保险公司以遗传性疾病为由拒赔,那我只能得到现金价值;那假设我知道遗传性疾病会被拒赔或者打官司,就不去申请理赔,等我挂了再让后人去申请理赔,就可以正常赔付保额。
实操来看,遗传性疾病目前没有统一标准,通过打官司争取一下,可能赔也可能不赔。
失败了,就意味着只有极少数的现金价值,是你,你怎么选择?
免责二
第二种条款是这样的,1-7项身故全残不赔,1-9项疾病不赔。
至于免责以后怎么处理,这个条款有点区别:
1-7项身故全残,给对应的人退还现金价值;8、9项身故、全残,自然是可以赔付身故责任。
同时还有一点,如果是1-9项发生疾病或达到终末期,合同继续有效,后续如果达到理赔标准,依旧可以赔付。
也就是说,假设小明酒驾出车祸,深度昏迷96小时,达到重疾理赔标准,上面那个产品就直接免责,退还现金价值,这款产品则是,本次免责,但合同继续有效。
假设小明恢复了,5年以后发生肝癌,可以正常赔付。
免责三
这一种条款是最不友好的,即无论是身故还是疾病,都一刀切,全部不承担责任,终止合同,退还现价,其中故意杀害还要求满2年。
写在最后
保险条款晦涩难懂,虽然行业也进行了相应规范,降低消费者的理解成本,但市面上这么多产品,其条款依然会有所不同,不少地方的细微差异自然也会导致最终的理赔千差万别。
单就免责条款这一块,喵叔就看到了不少版本,上面三类差不多是最具代表性的,有全部免责的,有部分身故全残不免责,也有部分身故全残不免责,疾病免责但合同继续有效的。
我们永远都找不到这样一款完美的产品,只能看你在做选择的时候如何取舍。那么,是不是免责条款越好的产品,价格越贵呢,还真不是这样。
衡量一款产品的好坏有很多个指标,免责条款只是其中之一,大家也不要陷入了非黑即白一票否决的怪圈,同时喵叔想说的是,免责虽然大家都这样设计,但实际理赔中,处理方式也得根据具体情况来处理.。
关键是,你也得找对这样一位愿意去替你合理合法争取利益的从业者。
没有完美的产品,只有相对完善的搭配,如果你在保险选购过程中遇到困惑,欢迎添加我的私人微信(waitmi)咨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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