阳光人寿 分公司正式成为“ 惠民保”共保体成员
普惠保障入山城 /阳光温度暖人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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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27日, 人专属的普惠型补充医疗保险“ 惠民保”共保发布会在 雾都宾馆举行,阳光人寿 分公司作为共保方之一全程参与,携手为 市民提供优质保险服务。
在 市医疗保障局和 市民政局指导下,此次“ 惠民保”引入共保模式,充分发挥各保险公司主体优势,确保项目持续健康运营。阳光人寿 分公司积极参与,组建专业化服务团队,打造人性化服务流程,与在渝15家保险公司组成“共保体”共同推动惠民保障,为 市民提供更加专业、高效、便捷、贴心的服务,提升幸福指数,进一步织密织牢基本民生保障网。
在发布会现场,阳光人寿 分公司副总经理隆军代表公司签署“ 惠民保”共保协议,正式成为 首个服务民生共保体的一员,阳光人寿 分公司将继续秉承让人们拥有更多的阳光使命,担当社会责任,助力服务民生,为 市经济发展,改善民生,作出更大贡献。
“ 惠民保”主要包括住院补充医疗费用、特病门诊补充医疗费用和15种恶性肿瘤特定药品费用三大保障。以住院补充医疗费用为例,保险期间内,被保险人因意外或疾病,在 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产生的符合 市社会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,经 市基本医疗保险、大病医疗保险等补偿后的个人承担部分,保险人扣除约定的年免赔额后在符合赔付条件的情况下,按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住院补充医疗保险金。
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均可自愿投保“ 惠民保”,参保不设年龄、户籍、职业及健康状况等条件限制。有既往症人群也可参保,除7类重大既往症以及并发症产生的治疗费用不予赔付,其他医疗费用均可按照保险责任进行赔付。保费是每人每年69元,最高可报销200万元,其中,涵盖最高100万元住院医疗保障、特病门诊医疗保障和最高100万元恶性肿瘤特药保障,覆盖肺癌、肝癌、乳腺癌、白血病等常见恶性肿瘤。
即日起, 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除可关注本站进行线上参保外,还可以通过阳光人寿 分公司和这15家保险公司进行咨询和办理参保等事宜。参保期截至2020年12月31日,保障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。